OA系统     |          企业邮箱     |          集团网站     |          0371-61916256

欢迎访问 河南农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新闻中心详细

页面版权所有©2017 河南农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豫ICP备17037252号

联系方式

service hotline

快捷导航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东路36号农投国际中心
固话:0371-  61916256
邮箱:
hnnkdb@126.com

0371-61916256

手机网站

服务热线

河南宜阳:借款人失踪 担保人拒不履行再被拘

作者:
来源:
2018/09/14

     中国法院网讯 (李汉武)  现实中,担保人往往因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被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不说,有时还得替人还钱,“代人受过”。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就执行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款纠纷案件,借款人销声匿迹了,担保人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司法拘留两次。

  2014年10月,被告赵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让朋友胡某和李某做担保,向原告宁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5分支付利息,原告预先扣除利息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胡某和李某也在借条上签字画押。法律规定,在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约定期限到期后,原告多次讨未果,遂将三被告赵某、胡某和李某诉入宜阳法院。法院判决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宁某借款本金90万元,并偿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一直未向原告宁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失去联系,“人间蒸发”了,通过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段成玉找到被执行人胡某多次做工作,胡某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并不理亏,认为钱又不是自己花掉的,不该自己还钱,当时签名只是为了让朋友借到钱而已,没有过多考虑。因此采取消极躲避策略,不愿承担还款义务。2018年5月,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十五日。之后,胡某一直分文未还。

  9月8日,在宜阳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胡某再次被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段成玉再次与其交流谈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并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胡某仍以没钱为由,不予配合,最终再次被司法拘留。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固话:0371-63386080

邮箱:hnnkdb@126.com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